聲明
《大安強強滾-罷免羅智強》公民團體 聲明 2025.02.22
近日,多家支持《大安強強滾-罷免羅智強》公民運動的固定連署點,遭到不明人士的惡意檢舉,不約而同在同一時間面臨台北市多個局處的聯合稽查。
被檢舉的店家與組織包括:
▪️左轉有書
▪️鳥咖啡
▪️名山牙醫診所
▪️信義牙醫診所
▪️配個咖啡
▪️影心影像工作室
▪️台灣公民人權聯盟
▪️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
這些店家與組織,皆是因為支持公民行使民主罷免權利,成為我們的固定連署點,卻遭到勞動局、建管處、環保局、商業處、消防局、都發處、衛生局等多個單位輪番稽查。
我們要特別感謝基層公務人員的專業與同理。在稽查過程中,許多公務同仁都表達了對於這種浮濫檢舉的無奈。
我們也在此呼籲,這種企圖打壓公民參與民主運動的手法,只會讓更多人看清楚某些人的真面目,也會激起更多公務人員的共鳴,催化基層公務人員參與第二階段罷免連署的決心。
面對這些蓄意的滋擾與打壓,我們每一個連署店家都展現出更加堅定的民主信念,無一退縮!這些意圖恐嚇的手段,只會讓我們更加堅定團結!
在此我們同時要提醒台北市政府以及惡意檢舉人,從法律角度來看,這些藉由惡意檢舉所造成的滋擾行為實已涉及多重違法之虞:
一、針對台北市政府,本團體呼籲: 行政機關應本於行政中立,依法行政。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: 對於「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住址」、「同一事由重複陳情」,或「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」等浮濫檢舉情形,本得不予處理。不應讓行政資源淪為打壓公民運動的工具。
二、針對惡意檢舉者,本團體要特別提醒:
此類行為已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8條,以非法方法妨礙罷免連署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。
已違反民法第148條權利濫用禁止原則,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之權利行使。
構成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」,及後段「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」之侵權行為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現在,我們呼籲所有支持罷免民主運動的朋友:
✨多去這些店家消費打卡
✨或在Google、Facebook給予正面評價
✨捐款支持相關NGO組織
✨請分享他們的故事,讓更多人知道!
我們已經串連民意代表與律師團, 成為連署店家最強而有力的後盾! 讓我們用行動告訴那些想要打壓民主罷免運動的人: 你們的威嚇只會激起更多民主的力量!
呼籲更多認同民主價值的店家加入我們! 我們站在歷史的正義那一方!
2025.02.22